留言标题 | 咨询学区房最新政策 |
留言时间 | 2017-10-12 |
留言内容 | 老师,您好,我们家有兄弟姐妹2个,户口都是父母名下,现如今在我们都结婚生子,姐姐,有2个孩子,弟弟有1孩子,姐姐在昆山是无房产,弟弟夫妻都有房产,现在我父亲有一套学区房,我们姐弟两的孩子请问是否都可使用,孩子户口都在爷爷名下!最大的小孩2018年一年级,还有两个小孩都是2019年上幼儿园,请问能不能用同一个学区房?谢谢! |
回复时间 | 2017-10-14 |
回复内容 | 学校应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名学区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姐姐和弟弟不能用同一个学区房,因为属于不同家庭,只能其中一个人(姐姐家庭或者弟弟家庭)可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