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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关于社保补交问题(实际工龄已达2年)
留言时间 2017-09-18
留言内容 我是15届昆山籍毕业生,工作至今已有满两年。由于所在单位把社保以工资的形式发放,故我需自行交个人社保。当时首次只提前交了一个月的社保,所以至今工龄未满两年,因工龄限制,大大增加了我报考事业单位的竞争压力。
回复时间 2017-09-19
回复内容

您好,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由单位提供《个人完税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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