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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189668/2017-08806 |
信息分类 |
财政、统计、物价;财政、采购;通知 |
发布机构 |
昆山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14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污染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苏财建〔2017〕51号 |
关键词 |
污染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 |
内容概述 |
污染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 |
关于印发污染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4 14:37 点击500次